一、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与评审机构。
二、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电推进飞行器的知名同行科学家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委员若干名。
三、 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聘任,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依托单位的委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期满可以连任,但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五、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
1. 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 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基金申请;
3. 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
4. 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
5. 审查和建议实验室的主要学术活动;
六、 学术委员会工作方式:
1. 每年召开至少1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2. 采用会议或通讯方式每年进行 1~2 次开放课题基金评审;
3. 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
4. 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验室保持日常的紧密联系。
七、 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八、 实验室应为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为学术委员会及时了解实验室的工作创造条件。
九、 实验室遇有学术方面的重大决策时,应报请学术委员会审议,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十、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实验室的工作。对因各种原因而不能经常性地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发挥其正常作用的成员,由室务会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依托单位批准,可免去其学术委员会成员资格。
十一、 因工作需要,可报请学术委员会主任和依托单位批准,对学术委员会组成进行调整
分布式电推进飞行器控制技术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