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实验室的经费使用,简化各项经费的成本核算,从而进一步做好实验室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增强实验室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实验室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实验室的公共经费支出包括运行费和设备费。实验室公共经费将主要用于实验室的设备维修和维护、开放项目经费、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房屋修缮、对外宣传等;实验室的正常性设备更新和实验室组织的重大科研攻关设备更新;科研辅助人员的绩效津贴、房租、水电、暖气和人员管理费;论文奖励;实验室组织的重大项目的科研经费等开支。
三、运行费的正常来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拨款;设备费的正常来源为实验室评估的设备费。
四、实验室公共经费的来源还包括研究所下拨经费以及其他可能的各种专用经费等。其具体分配方案由室务会讨论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五、重大的财务支出(如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环境改造等)由实验室统一组织实施。
六、 预算内支出由实验室主管领导批准,预算外支出超过贰万元的须经实验室领导批准;超过伍万元的支出须经室务会批准。
七、凡进行与主题业务有关的理论、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费用,需由室主任审批后支出。
八、各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及时地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并按计划有序使用经费。
九、实验室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统计实验室财务支出情况,及时提供各项数据。
十、 本制度中未规定或与上级财务有冲突的,按上级财务规定办理。
分布式电推进飞行器控制技术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